近期,我司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,发现有人以我司名义对外签订商业合同,并以“泰州吉鲁纳科技有限公司”名义收取货款。现公司已经选择报案处理。

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:

我司与泰州吉鲁纳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商业或隶属关系,也从未授权任何人以我司名义私下收取货款。

请我司各供应商、客户认准“泰州昌宽科技有限公司”银行账户,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,避免财产损失。

特此通知!

泰州昌宽科技有限公司

2024年11月16日